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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亏损之后才发现,我对我投的产品几乎一无所知”,在经办案件中,我们经常听到客户这样的感慨。私募基金产品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和投资人天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投资人对于投资标的的所知基本依赖于管理人主动披露,但实践中,管理人履行信披义务的情况并不理想。本文对于投资人如何识别管理人的常见信披违规行为及如何救济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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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在经历了野蛮生长后,随着私募基金逐渐成为重要的金融力量之一,强监管随之而来。在此背景下,私募基金中的各个主体如何评估并规避风险,以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成为核心议题。「星瀚私募洞察」专栏将从各个视角为大家带来专业解读,与从业者共同探讨私募基金的发展趋势、风险管理,敬请关注!
冒小建律师为私募沪航星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之一。业务领域:金融争议解决、公司合规、金融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及刑事风险防控。
作者介绍:冒小建 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金融争议解决、公司合规、金融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及刑事风险防控
到底该如何追偿底层用资方呢?哪些情况下能够向底层用资方发起诉讼呢?本文将结合案例为大家详细介绍。
本文主要分析了当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如何准确界定犯罪金额的具体范围。
本文将针对资金池、自融、合格投资者人数考量、公开性与利诱性的实质性判断这四个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本篇将详细分析“非法性、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以及“非法占有的目的”。
笔者拟通过系列文章,从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出发,以募集端的几个特殊问题为落脚点,从刑事法律的角度剖析当前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的种种特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