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上文中我们已经为大家介绍电子取证分析、关联关系调查、人员合规访谈及书证材料梳理四大在反舞弊调查中的核心方法。本文将结合案例,深入探讨如何将四种调查手段方法协同运用,从而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与调查闭环,为培育科学的调查大局观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
(本文由冯禾坤律师在第七届企业内控与反舞弊行业论坛中“舞弊调查的大局观——关联关系调查、电子取证分析、书证材料梳理、人员合规访谈的实战分享”主题分享转化而成)
案例引入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收到针对员工舞弊的匿名举报并不罕见。一封内容仅为“甲员工通过A公司牟取私利”的邮件,即可引发内部调查程序的启动。面对此类情况,企业通常会考虑以下几种调查路径:
A:直接调取甲的银行流水,核查其与A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B:同时约谈甲与A公司,要求双方说明情况;
C:尝试联系举报人,争取获取更详细信息;
D:对甲与A公司之间的业务及财务资料启动内部审计;
E:调查双方背景信息,结合业务审计开展访谈。
第一种方式显然不可取。私自调取银行流水已触及法律红线,可能为企业带来严重法律风险。第二种方式在缺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贸然约谈,极易打草惊蛇,访谈的核心功能在于推动调查进程,而非单纯获取信息,过早启动可能适得其反。C、D、E三种方式虽属常规选项,但实践中易陷入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困境。此时,让我们通过五个关键问题,理清调查方向。
五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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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甲是谁、A公司是谁
常规回答:“甲为我司员工,A为我司供应商”,则信息明显不足。我们所应关注的是二者之间是否存在非常规的关联关系。
但是如果答案为,“甲为我司员工,其配偶的弟弟系A公司监事兼股东,A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甲的大学同学”,则足以引起重视。司法机关在判断舞弊嫌疑时,亦会重点关注此类异常关联。
因此,我们通常建议企业优先启动关联关系调查,以较低成本评估案件是否具备深入调查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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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甲为什么能从A公司拿到好处?
常规回答:“甲负责管理A公司,因此存在利益输送可能”,则尚未切中要点。
首先,如属“权力寻租”,关键在于识别其职权在哪些环节发挥作用——包括供应商引入、商务谈判、招投标、合同签署、款项支付或交付验收等。书证梳理与电子取证分析可客观还原其职务行为轨迹。以本案为例,通过岗位职责梳理、工作内容比对及电子邮件分析,发现该员工虽在流程上需经审批,却在供应商准入、项目承接、成果验收及付款等环节具有实际控制力。
另一种可能是,A公司实质上由甲控制。此时,关联关系调查与电子取证相结合,既能查明其与A公司存在亲属关联,又可从其工作电脑中提取大量与A公司经营相关的非业务资料,形成甲实际参与A公司运营的证据。当其既掌控A公司,又在公司内部拥有对A的管理权限,便形成“既当选手又做裁判”的局面,牟利动机明确。
基于上述分析,后续调查便具备明确方向。可合理推测其牟利方式,例如按业务比例收取回扣、虚增中间环节赚取差价或抬高采购价格等——这也自然引出第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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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甲怎么从A公司拿的好处?
常规错误回答:“我们先去查下流水,看看有没有什么漏洞。”
大多数调查极易陷入“查流水”的误区。然而,即便存在资金往来且表面合规,司法实践中辩方仍可能以“借款”、“代收”等理由进行辩解。基于预设的舞弊模式,可通过电子取证分析重点突破,例如检索关联公司的业务资料、其与关联方联系人的邮件及其他关键文档。
本案中,除发现A公司大量生产经营资料外,还找到A与其他公司的交易合同。经与公司采购记录比对,发现该员工以市场价格从原供应商采购后,每单位加价1美元转售给公司,货物仍由原供应商直发。该行为构成典型的“虚设中间环节、抬高采购价格”,涉嫌侵占公司资产。
此外,在调查A公司过程中,发现其与多家我司供应商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协议金额与我司项目金额呈固定比例(5%),且约定付款时间均在我司付款后7日内。据此可合理推断,甲以A公司为平台,通过与供应商签订咨询服务协议方式收取回扣。此类操作多见于内控严格的大型企业,以“合规形式”掩盖非法资金流出。
通过电子取证分析与书证梳理的结合,成功锁定甲通过A公司实施两类舞弊行为:虚设采购环节牟取差价、借咨询服务协议收取回扣。在此基础上拓展关联关系调查,进一步发现其通过亲属控制的B、C两家公司亦存在同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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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除了甲,还有哪些人参加?
尽管本案中未发现其他内部人员参与,但在实践中,“里应外合”的情形时有发生。例如曾有销售总监甲与分布多地的前员工勾结,通过其控制的公司以低价获取公司业务。因此,在关联关系调查中,需重点关注涉案公司中是否存在前员工关联,必要时可调取工商档案深入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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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这个案子报案成功的概率是多少
这个往往也是我们被客户问到最多的问题,案子能不能成,结合涉案金额、行为模式、现有证据材料综合评估,再结合对公司书证材料梳理的证据情况分析,基本能够给出领导一个大致的概率。例如,像前述案件事实已清楚,涉案相关方也基本锁定,行为模式也摸清,在整理好材料后,同司法机关进行有效沟通,案子成功率还是比较大的。
总结
由此可见,本案通过前期关联关系调查,结合举报线索与内部审计,快速锁定甲员工与A公司之间的异常关联,以较低成本初步确认舞弊嫌疑,为是否投入进一步资源开展深入调查提供了决策依据。
在“四大金刚”的系统配合下,通过电子取证分析发现甲通过实际经营A公司,虚设中间交易环节,以“低买高卖”方式截取公司采购资金;同时查明A公司还与其他供应商签署咨询服务协议,按固定比例收取回扣。基于上述行为模式,进一步对甲及其负责的供应商展开关联关系排查,又发现B、C两家由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存在同类舞弊问题。
最终,借助书证材料梳理,将舞弊行为与公司业务、财务数据及其职务权限进行系统关联,形成完整证据链,推动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并追究涉案员工的刑事责任。此外,通过针对性开展人员合规访谈,在落实责任的同时,为企业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本案是“四大金刚”调查方法协同运用的典型案例,既体现了各专业调查方法的有效配合,也展现了系统性思维在反舞弊调查中的关键作用。
·关于合规访谈
本文中,我们融合了多种调查方法,但人员合规访谈始终未作为主要手段提及。因为,人员合规访谈不是舞弊调查方式的必选项,而是一个加分项。主要目的不在于获取证据材料,因为没有夯实的证据,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被访谈对象一般不会主动交代,所以谈前需有筹码和掌握更多案件事实,提高访谈成功率。它可以穿插在任何环节,但是都需要有经验的人开展和谨慎的进行。在前述文章中,我们已经梳理过关于合规访谈的相关注意事项,欢迎大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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