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当前经济环境下,坏账问题日益严峻。2025年首次执行案件受理量已超1000万件,同比上升15.43%;失信被执行人数量高位震荡,截至2025年5月已达856万人。与此同时,违法处置产业链滋生,空壳公司泛滥、职业背债人乱象频发,企业应收账款回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应收账款一旦形成坏账,企业又该如何一追到底?本文结合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赵晓波律师的分享,从应收账款管理概要、债权评估与追偿实施、日常管理三个维度,系统梳理坏账追偿的实务路径,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提供可落地的操作指引。
文章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聚焦应收账款管理概要与债权评估追偿的实施路径,下篇我们将深入探讨疑难复杂案件追偿、执行策略与日常管理体系。
01 坏账现状与宏观风险
从宏观数据来看,当前经济环境中坏账问题已呈现出规模庞大、持续恶化的态势:
指标 | 数据 |
2025年首次执行案件受理量 | 1000万+ |
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5年5月) | 856万 |
2025年执行到位金额 | 2.16万亿 |
从执行案件数据中可以看出案件量持续增长,2025年首次执行案件受理超1000万件,同比上升15.43%;此外,失信人数高位震荡,2023年末逼近900万大关,2025年8月又降至约850万。
更为值得警惕的是,违法处置资产已逐步形成链条化、组织化的发展趋势。部分轻资产公司因缺乏可供执行的财产和持续经营能力,逐渐异化为空壳公司,为逃债行为提供了载体。公开报道显示,一些不法主体利用空壳公司,通过“背债人”招募、0元股权转让、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转移法律风险,并配合系统性转移、隐匿或者低价处置资产等行为,规避司法执行,实现债务逃避目的。此类行为不仅侵害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严重削弱司法裁判的执行效力,破坏诚实信用原则和正常市场秩序。
02 导致应收账款逾期的主要因素
赵晓波律师指出,应收账款逾期通常并非由单一因素造成,而是受企业管理、合同履行、法律风险以及债务人经营状况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赵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将应收账款逾期风险大致分为管理类风险、合同及法律风险和极端风险三类。
(一)主要风险来源:管理类风险
实践中,约三分之二的应收账款逾期属于非恶意逾期,其根源主要在于企业内部管理和客户经营管理问题,而非债务人主观拒绝履约。例如,客户短期现金流紧张、资金周转困难、核心对接人员更换导致付款优先级调整、长期形成的习惯性拖欠,以及债权人催收不及时或催收方式不当导致双方矛盾升级等,均是较为常见的原因。
此类风险具有较强的可控性,可通过完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优化催收流程、建立付款节点预警机制以及加强客户关系维护等措施有效降低发生概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债权人在逾期后长期未采取有效催收措施,极易导致债权超过《民法典》规定的三年普通诉讼时效,进而增加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风险,显著提高后续司法追偿的难度。
(二)次要风险来源:合同与法律风险
除管理因素外,合同履行及法律争议也是导致应收账款逾期的重要原因。这类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约定不完善、履约证据缺失或双方对合同履行存在争议,需要通过风险前置管理加以防范。
实践中,常见情形包括:双方对产品或服务质量存在争议、缺乏书面验收文件、合同签署滞后、项目变更未形成书面确认、甲方多次提出修改需求但未留存确认记录等。这些问题往往会削弱债权人的举证能力,为债务人拖延付款甚至拒绝付款提供理由。因此,应强化合同审查、履约留痕和证据固定,将法律风险防控前移至合同签订和履约全过程。
此外,对于大型集团企业或处于风险化解阶段的主体(如恒大等实行集中债务管理的企业),其付款纠纷通常需按照统一债务处置机制或政府协调程序处理,与普通商事主体适用的常规催收和诉讼路径存在明显差异,应结合其特殊处置规则制定追偿策略。
(三)不可控风险:极端情形
除上述可管理风险外,还存在部分难以通过内部管理完全规避的极端风险,如债务人破产清算、恶意逃废债、职业化“背债”等违法行为。
赵律师指出了恶意欺诈的典型操作路径,近年来,部分不法主体通过低价收购经营困难企业资产、批量销售低价服务后迅速停止经营,再通过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将公司控制权转移给无实际履约能力人员等方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形成较为隐蔽的逃废债模式。在此类案件中,仅依靠传统催收手段往往难以实现债权回收,更需要依托企业信用调查、涉诉信息检索、财产线索调查以及担保、保证等增信措施,提前识别和对冲风险。
司法实践对此类行为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例如,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曾依法审理职业“背债”案件,对相关被告人以犯罪论处,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鲜明导向。
03 验收付款环节常见问题
验收付款环节是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的高发区,常常出现以下四种问题,需要谨慎注意。
一是验收标准约定不明。合同中验收条款模糊,乙方不能明确付款节点。付款时间不明:终端客户验收后付款、以甲方不时确认为准;背靠背条款:业主支付款项后支付、按终端客户付款进度支付。
二是甲方以"质量异议"拒付。甲方以质量为由拒绝付款,实际可能是拖延策略,缺乏客观验收标准难以反驳。
三是验收期届满不作为。验收期满届满后甲方既不验收也不付款,乙方缺乏"视为验收合格"的合同保护。
四是垫资模式的固有风险。先投入后结算的模式下,回款迟延风险加大,资金链压力逐月累积。
04 累积应收账款风险与识别早期信号
应收账款风险并非一日形成,其累积过程往往有迹可循。
(一)风险累积信号
客户集中度高、单体客户影响大;账期长(常见6个月以上延迟);连锁反应:工资拖欠→房租违约→团队解散。
(二)早期信号识别
早期信号主要分为三类,企业应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
1. 组织变动类信号
核心对接人频繁更迭,单一对接人任职周期不足6个月即更换,对接层级异常上移,从普通经理直接跳转至VP及以上层级。甲方核心管理层、实控人出现公开变动,原有业务对接体系出现无合理理由的系统性调整,无明确的对接人承接方案,甲方拖延验收周期逐次延长。
2. 付款节奏类信号
原本约定的30天验收周期逐步拉长至60天、90天,无合理依据反复提出模糊的质量异议,刻意回避明确的付款节点。过往正常的付款流程突然停滞,无明确说明的情况下连续2个及以上付款周期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打款。
3. 资信异常类信号
公开渠道可查的涉诉案件数量激增,出现被执行、限高、经营异常公示信息,未按时提交企业年度报告。注册地址无法联系、主体被行政处罚后无人处置、股东频繁变更且无合理的商业理由支撑变更行为。
05 评估债权性质与证据
追偿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对债权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可实现性进行全面评估,为后续催收、诉讼及执行奠定基础。其中,赵晓波律师强调重点应围绕债权证据体系、诉讼时效以及证据补强三个方面开展审查。
第一,基础证据完整性审查。对合同、交付或验收记录、对账单(确认书)、催款函等核心证据进行系统核查,重点审查债权形成、履行及确认过程是否形成完整、连续的证据链,确保债权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不存在证据断裂或证明力不足的问题。
第二,诉讼时效核查。全面审查债权是否仍处于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并结合催收记录、债务确认、部分履行等事实,分析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债权,避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影响债权实现。
第三,证据缺失补强。对存在证据瑕疵或证明力不足的债权,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补强方案,包括补充签署债权确认书、固定电子邮件及即时通讯记录、收集付款凭证、引入第三方见证等方式,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提升债权在诉讼及执行程序中的证明力和可执行性。
06 识别甲方主体与确定追偿路径
明确“向谁追偿”和“债务人是否具备履行能力”,是实现债权回收的关键前提。因此,在正式启动追偿程序前,应围绕主体识别、风险评估、财产调查和关联责任分析四个方面,对债务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为后续追偿路径的选择提供依据。
第一,主体资格审查。核查合同签署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付款主体是否一致,审查是否存在代签、挂靠、借名经营等情形,避免诉讼过程中因主体不适格而遭遇“主体不符”的抗辩,影响债权实现。
第二,涉诉信息检索。对债务人的涉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是否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否存在大量未结案件或执行案件,以及历史履约情况等,综合评估其信用状况、履约能力和债务风险,为追偿策略制定提供参考。
第三,财产线索调查。围绕银行账户、不动产、机动车、股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财产线索开展多维度调查,尽可能锁定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后续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和债权实现创造条件。
第四,关联方识别。对债务人与其母子公司、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及资产混同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人格混同、恶意转移资产等情形,为后续追加关联主体责任、申请揭开公司面纱或行使撤销权等法律措施奠定基础。
在完成主体识别和资产调查后,追偿路径的选择应遵循“非诉优先、诉讼兜底”的原则,根据债务人的履约意愿和偿债能力,分阶段采取不同的追偿措施。
首先,通过发送催款函启动催收程序。催款函应明确债权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并采用合法、有效的送达方式,既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也为诉讼时效中断和后续诉讼保留证据。
其次,发送律师函强化法律威慑。律师函能够以专业法律意见明确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及法律后果,在提升催收效果的同时,为后续诉讼或谈判创造有利条件。
再次,优先通过协商、调解实现债权回收。在谈判前,应充分掌握债务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分期还款方案,并配套提供担保措施。在协商过程中,应注重谈判记录、往来函件等证据的固定,合理控制让步范围,确保债权风险可控。
最后,以诉讼程序作为最终救济手段。当非诉方式无法实现债权回收时,应及时提起诉讼,并结合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强制执行等程序性措施,最大限度提高债权实现率。
催收流程标准化:催款函 → 律师函 → 协商/调解 → 诉讼
07 诉前准备与诉中推进
当非诉追偿无法实现债权回收时,应及时启动诉讼程序,并围绕证据准备、财产保全、诉讼推进和成本控制四个方面制定诉讼策略,以提高胜诉率和执行到位率。
第一,证据链梳理。诉讼前应对债权证据进行系统整理,以合同、订单、交付或验收记录、对账单、催款函及送达凭证、债务人回复等材料为核心,形成覆盖债权形成、履行、催收及债务确认全过程的完整证据链,确保案件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为法院认定债权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财产保全。在掌握债务人财产线索的基础上,应根据案件情况及时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对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股权等可执行财产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效果,实现“胜诉即可执行”。
第三,诉讼程序管理。对案件全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合理把控立案、证据交换、举证期限、开庭审理、判决、上诉以及强制执行等关键节点,及时制定应诉和执行策略,提高诉讼效率,缩短债权回收周期。
第四,成本效益分析。诉讼策略应兼顾债权金额、诉讼成本和回收效率,综合评估投入与产出。对于金额较小、案情相对简单的债权,可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实现快速回款;对于金额较大、案情复杂或存在财产转移风险的债权,则应采用普通诉讼程序,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债权实现。
08 诉讼时效已过、证据已遗失,还能催收吗?
为说明在特殊情况下催收的具体实施途径,赵晓波律师分享了一个案例。
· 委托人:某科研公司
· 债务人:六家生物科技公司
· 欠款金额:人民币累计70余万
· 欠款时间:均为8年以上
委托人委托办理案件时,债权均已超过诉讼时效,且在此期间从未向债务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不存在能够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证据。同时,原始合同、交付(验收)记录等关键证据已经遗失,双方经办人员也均已发生变更,案件事实核实难度较大。此外,债务人大多位于外地,一旦提起诉讼,将面临较高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在现有资料中,委托人仅能提供曾向债务人开具的发票,整体证据基础极为薄弱。
在诉讼时效已过、核心证据缺失、诉讼成本较高等多重不利因素叠加的情况下,如何重新建立债权基础、推动债务人确认债务并实现有效催收,成为本案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赵律师针对此类特殊情况,列举步骤规划了具体催收路径:
步骤1:非诉催收沟通:通过非诉方式与对方沟通。
步骤2:证据固化补救:通过有效证据固化解决诉讼瑕疵问题。
步骤3:对账确认债权:形成有督促对方支付意思表示的对账单,确认债权。
步骤4:提起诉讼施压:最终起诉,施加法律压力。
在债权追偿实践中,时效、追偿路径和证据管理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共同影响债权实现效果。为提高债权回收率,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诉讼时效并非债权实现的绝对障碍。即使债权已临近或超过诉讼时效,仍可通过重新固定证据、签署对账确认书、债务确认函等方式,引导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从而为后续主张权利提供新的事实和证据基础,争取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第二,坚持“非诉优先”的追偿理念。在启动诉讼前,应优先通过沟通、催收、律师函、协商等非诉方式了解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还款意愿,既有助于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也能够为后续诉讼策略的制定积累有价值的信息。
第三,综合运用非诉与诉讼手段。实践中,单一追偿方式往往难以取得最佳效果,应根据案件情况采取“非诉施压+诉讼威慑”相结合的策略。一方面通过持续催收、律师函等方式促使债务人主动履约,另一方面适时启动诉讼、财产保全等法律程序形成实质性压力,从而最大限度提高债权回收率。
第四,强化全过程证据留存意识。债权追偿应坚持全过程留痕,无论是催款函、律师函、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还是电话录音、协商纪要、还款承诺等材料,都应及时固定和保存。即便诉讼时效已届满,债务人作出的新的债务确认、还款承诺或其他沟通记录,仍可能成为重新主张权利或证明相关法律事实的重要依据,为后续追偿提供有力支撑
结语
应收账款管理的第一步,在于准确识别风险来源与早期信号,构建从客户资信调查到验收条款设计的预防体系。当坏账已经形成,债权人应系统评估债权性质与证据基础,遵循"非诉先行、诉讼兜底"的原则,通过标准化的催收流程逐步施压。即便面对诉讼时效已过、证据缺失等极端情形,仍可通过证据固化与对账确认重新建立权利基础。
下篇将聚焦疑难复杂案件的追偿路径——包括能否"刺破公司面纱"追索股东责任、董监高责任与刑民交叉的协同运用、执行阶段的财产查控策略,以及应收账款全流程日常管理体系的构建,敬请关注。
星瀚坏账追偿法律服务
针对企业在坏账追偿中的普遍痛点,星瀚深耕多年,打磨出一套系统化的坏账追偿策略。我们不止于事后追偿,更构建了“事前预防 — 事中监督 — 事后修正”的全流程服务体系:
事前预防:通过定制化设计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与关键风险筛查,从源头降低坏账发生概率;
事中监督:实时追踪债务人风险事项、债务履约状态,建立动态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坏账危机,锁定可执行财产;
事后修正:依托精准的财产调查与法律博弈方案,全力为债权人挽回损失。
我们同时提供全方位的应收账款管理培训,帮助企业培养内部风控团队,让坏账防范意识融入日常运营。
星瀚律师坚信:每一笔坏账都有追偿的可能,每一份债权都应得到捍卫。